摘要
未婚在國外生的孩子想要回國的話先通過國外出生證等辦理中國簽證,同時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也就是說非婚生子女可以上戶口,但辦理入戶手續時,入戶者要出具親子鑑定證明,並且要繳納一定的社會撫養費。單身未婚女性在國外生的孩子在回國之前需要辦理簽證等相關證件,然後去親子鑑定所進行鑑定,待拿到親子鑑定報告單之後,就可以拿上身份證等證件,到孩子父親或者是母親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出生登記,並繳納相應的社會撫養費,其費用的收取是按照當地相關政策進行收取的,在繳納社會撫養費費用之後,就可以去申請辦理出生登記派出所所在地的公安機關上戶口了。
在2023年2月15日之前,單身未婚生子的女性在國內是違法的,所以有些就會選擇去國外生孩子,在孩子生下來之後,在將其帶回,然後進行落戶,其落戶方法大致就如下所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