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如果結婚證沒有入網,那麼只要你們的結婚證是你們當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發的,那麼就有效,在法律上就是合法夫妻。如果需要離婚是要辦理離婚手續的。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協議離婚需要按正常程式辦理離婚手續,辦理了離婚手續,離婚才能生效。70後的結婚證沒有登記入網辦理離婚手續,可以先到民政局補辦結婚登記,然後再辦理離婚手續。如果男女雙方是在1994年2月1日前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且符合結婚的實質要件的,需要離婚,需按事實婚姻處理。如果選擇訴訟離婚,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如果選擇協議離婚,可以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在1994年2月1日前,符合結婚的實質要件的,但辦理結婚證未登記入網的,屬於事實婚姻。結婚證一經頒發就會生效,即使沒入網也是有效的,以下是辦離婚手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