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證明超過30天沒辦先別慌,提交這些證明材料仍可辦

摘要

出生證明超過30天沒辦的,孩子的父母可以向孩子分娩的醫院或由縣級衛生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申請補辦。一般由孩子的父母填寫《補發出生醫學證明》申請表,然後提交助產單位相關原始病歷影印件或接生證明以及父母雙方的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結婚證原件及影印件。

2020孩子的出生證明基本上需要在30天之內辦理完成,但是有特殊情況的話,也是可以延長到3個月之內辦理的,並且要提交親子鑑定證明,如果超過3個月還不能辦理的話,一年內辦理也是可以的,但是手續會多一些,例如產婦病歷影印件、住院費用結算憑證、逾期說明等,有的地方會要求提供親子鑑定證明。

出生證明30天之後也可以辦理

出生證明一定要30天內辦嗎

1、寶寶的出生證明原則上要30天內辦理,超過一個月不到三個月的需要做父子親子鑑定,超過三個月不到一年的雙親都需要做親子鑑定,具體執行起來可能沒有這個嚴格,但是還是建議大家儘早辦理比較好。

2、出生證明最好是按照醫院規定的辦理時間進行辦理,有的醫院是在孩子大人出院後的一個月內進行辦理,有的是3個月內,但是一定不能跨年辦理,這樣會很麻煩。

3、一般辦出生證明需要父母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父母的戶口簿原件《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登記表、超過一年沒有辦理的話,需要進行親子鑑定《出生醫學證明》,必須要新生兒母親申辦。

出生證明越晚辦理需要的材料越多

出生證明涉及到寶寶出生後落戶、辦理接種證、寶媽後期生育險報銷等一系列問題,所以寶寶出生之後,爸媽們要及時的為寶寶辦理好人生第一證,它是孩子身份的最早證明,拖得越久,所要提供的出生證辦理材料就越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