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家屬在正規醫院做試管助孕超過三個週期不免費怎麼辦?

摘要

去年查出我右側輸卵管梗阻,左側輸卵管傘端輕度積水,進行了手術治療,然後試孕了半年多,還是沒有懷孕。目前卵巢功能也不太好,就去做了試管嬰兒,因為我我老公是陸軍某部隊軍人,所以我們做試管都是免費的,但是我聽說超過三個取卵週期就不免費了,請問該怎麼辦?還有沒有什麼減免政策?或者是這個費用能報銷嗎?

現役軍人家屬做試管超過3個取卵週期之外的費用雖然不免費了,但是可以進行報銷,因為目前軍隊的政策規定對在實施助孕診治過程中因產婦高齡、卵巢功能障礙、染色體核型異常等特殊情況導致取卵困難未能獲得可移植胚胎或移植不成功的患者,可以合理增加取卵週期次數,產生的費用也會納入醫療核銷範圍。

軍人家屬做試管費用可以報銷

現目前軍人結婚2年以上未懷孕,經軍隊體系醫院或地方三級以上醫院進行不孕不育症的相關檢查,檢查若確實有問題,目前軍隊的政策是可以免費進行診治的。而有關軍人家屬做試管的相關政策如下:

  1. 1. 在接受常規治療和輔助生殖技術診治期間發生的門診與住院檢查費、檢驗費、藥品費、耗材費、手術費等全部免費;
  2. 2. 不過採取輔助生殖技術治療的,免費限定在3個取卵週期以內,診治期間發現有重大器質性疾病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3. 3. 對在實際診治過程因產婦高齡、卵巢功能障礙、染色體核型異常等特殊情況導致取卵困難未能獲得可移植胚胎或移植不成功的患者,可以合理增加取卵週期次數,相關醫療費用據實納入核銷範圍。
也就是說,軍人家屬做試管超過三個取卵週期的費用經核實可以進行報銷。雖然有規定軍人可以免費做試管嬰兒,但是也需要向部隊提出申請,一般需要提交《軍隊育齡夫婦不育不孕診治個人申請表》、本人有效證件、軍人保障卡、結婚證、生育證明或生育服務單、病歷等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