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遺失一個還能正常的到醫院申請做試管嗎?

摘要

我於去年結婚,在結婚後在外面度蜜月兩個月。玩耍的時候男方的結婚證不知道掉那裡去了。現在想要生個孩子,去醫院檢查,我amh值1.89,我老公精子質量也不是很好,想去醫院做試管嬰兒,但現在只有一方有結婚證,能做試管嬰兒嗎?

結婚證丟了一個只有女方有結婚證做試管嬰兒是不行的,結婚證丟失者,必須到當地民政局補辦結婚證,補辦之後才能正常建檔進行試管嬰兒助孕。在試管嬰兒過程中,除了要提供結婚證以外,還需要提供夫妻雙方的身份證和戶口本,從2016年9月起,部分人群不需要在提供生育證明(準生證)。

有的醫院需要兩本結婚證才可以做試管嬰兒

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在我國做試管嬰兒必須要提供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體檢報告等,總結起來,在國內做一例試管嬰兒,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以下幾類:

  1. 1. 試管嬰兒只幫助有需要的夫妻選擇試管嬰兒手術,需要提供身份證、結婚證(男女雙方共2本)以及計劃生育證明等;
  2. 2. 前期雙方檢查的體檢報告,證明有開展試管嬰兒助孕的相關指徵;
  3. 3. 建檔時需要簽署《體外受精、胚胎移植知情同意書》、《胚胎冷凍、解凍及移植知情同意書》、《卵子及胚胎處理知情同意書》。

建檔提供證件時,醫生通常也會對證件進行稽核,兩個證件的所用名字必須統一,證件號碼必須一致,身份證和結婚證的證件號碼不一致的需要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相關證明,結婚證丟失者,必須到先補辦結婚證後再進行建檔。

自2016年9月6日起,到國內生殖中心實施人類輔助技術助孕治療時,不再查驗患者夫婦的生育證明,由患者夫婦作出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書面承諾即可。但是,如果患者本身因刻意隱瞞,超過政策允許範圍之外的生育所造成的一切責任和後果,將由患者本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