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產假158天的演算法是,98天加上各省延長的生育假30-60天,難產者或多胞胎都各增加15天。我國最新出臺的規定是,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因為各地對生育假延長的程度不一樣,大概在30-60天左右,難產的產婦額外增加15天,每多孕育一個嬰兒的產婦額外增加15天。98天+30天晚育假+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合起來就是158天。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後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後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後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八天的產假。這是在《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中詳細規定的。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順產與剖腹產一般假期會有一個15天左右的差距。
雖然新規定的產假是158天,但若是產婦是順產也是享受不到15天剖腹產生育津貼的,所以,具體能享受多少天的生育津貼以及假期還得根據產婦的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是決定進行剖腹產剖腹產,屬於難產休假,則在158天的基礎上加15天,總共173天。
孕婦們不必過多在意假期的情況,這些都是有國家的規定的,一般單位都會執行的。還是孕婦在懷孕後建議定期去當地正規醫院行B超檢查和胎心監護,注意休息,左側臥位,保持心情舒暢,如果在懷孕晚期出現早產症狀,如有腹痛,見紅,陰道流水及時去醫院待產,必要時行剖宮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