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關於非婚生子隨母落戶規定的問題上,具體解決方法每個地方各有不同,有部分地區,非婚生子上戶不僅需要寶寶出身證明以外,需要進行身份公證,只要在公證後才可以再去戶口所在地上戶口,有的地區則是需要先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計生辦繳納一定數額的社會撫養費,但落實計劃生育措施後才可以去當地派出所的上戶口,所以每個地方的都是不同的,具體需要諮詢當地相關機構。非婚生子想要隨母落戶只需要提供醫院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就可以在女方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戶籍登記,如果沒有出生醫學證明,則需要進行親子鑑定,並向衛建部門委託的機構申請孩子的醫學出生證明才能辦理戶籍登記,另外在以前未婚生子想要落戶是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的,但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已將徵收社會撫養費的條例刪除。
目前國家已經全面實行三胎政策,同時非婚生育等情況上戶口政策也有所改變,每一種情況都有相對應的改變,很多非婚生子的女性就想要了解關於孩子落戶的情況,下面詳細介紹一下:
我國《婚姻法》的第二十五條規定:關於非婚生子女是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也就是說即使是非婚生子女也擁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因此非婚生子女也可以上戶口。
憲法明確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有中國國籍的父母在國內生下孩子,就具有中國國籍,所以其“非婚生”的身份並不影響其公民權利。
在以前非婚生子無法辦理準生證,也就是屬於計劃外生育,計劃外生育屬於違反計劃生育的行為,因此需要徵收社會撫養費,但現在三胎政策已開發,各省新修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已將徵收社會撫養費的條例刪除,因此現階段非婚生子不需要罰款。
戶口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接種疫苗、入學等都需要戶口本,因此新出生的孩子都需要落戶,但是現在出現了許多未婚先孕的情況,因此辦理戶口的程式與正常情況不同,下面分享一下非婚生子隨母辦理戶口具體的程式:
非婚生子女可以跟隨自己母親上戶,其母親需要持有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等,才可以到當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孩子的出生登記。
如果有女性不能夠出示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就需要前往派出所開親子鑑定證明,然後再去相關司法部門做親子鑑定,最後在將檢測好的鑑定書,交由派出所申請辦理出生登記。
未婚生育的子女,不僅可以直接隨母落戶,也可以隨父落戶,但相比隨母落戶,隨父落戶所需的材料更多,辦理流程也更麻煩,所需要的材料有父親和母親的書面申請、陳述情況說明、戶口簿、身份證以及合法有效的親子關係憑證,特殊情況下還需要法院判決書。
以上介紹了非婚生子隨母落戶的具體流程,除此之外,我國提倡優生優育,其目的是預防和減少孕產婦和嬰兒死亡,保障母嬰安全,提高出生人口質量,而優生優育對於普通家庭來說也非常重要,以下整理了有關優生優育的實用建議: